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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与互联网、大数据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2017-6-29 10:01:00      点击:

一、  申报条件

1)技术和标准研发。项目于201611日后启动,实施期不超过3年,计划总投入不低于600万元,项目为研发基础软件及工业软件,包括工业控制系统、工业应用软件、故障诊断软件、工业互联网协议等; AI(人工智能)、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区块链等基础技术研发,海量数据存储、数据清洗、数据分析发掘、数据可视化、信息安全、建模融合、机器学习等大数据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以及相关核心标准的研发。

申报单位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万元以上。本类项目填申报书类别1

2)信息服务。为制造装备升级和互联网化提升提供嵌入式软件等信息技术支撑及系统解决方案,企业2016年累计的相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须提供相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的销售发票)。在2015-2016年间竣工的、符合《江苏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18类典型应用的云计算和大数据示范项目,可由承担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单独申报或会同应用单位联合申报。本类项目填申报书类别2

3)载体与服务保障。符合省市共建相关要求的有关园区、高等院校、社会性创新创业机构,可以申报互联网产业园、互联网众创园及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园。具备相关活动承办经验的地方政府或社会性机构可单独申报或联合申报 “i创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今年4月底以前在省内注册企业的2016年度“i创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项目。201611日后新建、以企业为主体运营的、总投资不小于300万元的平台可以申报面向特色领域或行业的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平台及软件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上项目填申报书类别32017年度申报省软件与互联网类双创团队的除填写双创团队申报书,须同时填写申报书类别1

二、申报材料

《软件与互联网、大数据项目项目申报书(类别1)》包括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2016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审计确认章)。对于初创型企业,应附能够证明企业技术水平、团队能力等相关材料。

4、联合申报请附联合申报协议。

5、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软件与互联网、大数据项目项目申报书(类别2)》包括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16年度与申报内容相关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发票复印件。应用示范类项目须付证明投资情况的材料。

4、联合申报请附联合申报证明(盖章等)。

5、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软件与互联网、大数据项目项目申报书(类别3》包括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省市合作共建的互联网产业园、互联网众创园及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园申请滚动支持的,提供省市共建协议复印件及绩效评估情况报告。

4“i创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落地项目提供文件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5、        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已承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但目前尚未竣工验收,原

则上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软件互联网类省双创团队项目除外)。网上申报材料(含附件)与纸质材料需保持一致。

联系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杨秋福、陈昆   025-82288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