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企业加快发展的奖励办法
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办事处文件 |
坛西街发〔2019〕36号 |
关于鼓励企业加快发展的奖励办法 |
各村(居)委会,机关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各企业: 为推动西城街道经济和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激励西城企业情系西城,加快发展,勇作贡献,现就2019年度企业税收贡献和工业开票销售等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一、税收贡献奖 1.既有重点工业企业、建筑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全年纳税总额(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达200万元,对其税收地方留成超出上年25%的部分,按10%给予企业“加快发展扶持奖励”;最高限奖10万元。 2.年内新增工业企业、建筑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全年纳税总额(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达200万元,按其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10%给予企业“快速成长扶持奖励”;最高限奖10万元。 二、工业开票奖 全年开票销售收入分别达到3亿元、1亿元、5000万元、2000万元,且纳税总额(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达100万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的“有效投入支持奖励”。 三、“一企一策”奖 为加快发展城市经济,对符合“坛政发〔2019〕15号《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激励重点企业做强做大的若干意见》”文件所规定条件的新引进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奖励。 四、优秀企业家奖 对全年纳税总额(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排前10名、工业开票销售收入排前5名的企业法人,授予“优秀企业家”奖牌,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五、附则 1.本办法奖励对象为纳入西城街道财政体制结算和考核范围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本办法规定的“纳税总额”按征收期计算,即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工业开票销售收入”按所属期计算,即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 3.“纳税总额”指不包含当年度减免税额、代扣代缴税额以及稽查查补入库、补交以前年度欠税额等的实际入库税收;“税收地方留成”按增值税50%、所得税40%、其他税种100%计算确定。 4.本办法由西城街道办事处于区年终考评后进行审定,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表彰奖励。第三项奖励与第一、二项奖励不重复享受,以获得奖金最高的奖项进行表彰奖励。 5.本办法兑现资金由西城街道财政承担。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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